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9月1日至9月30日,市委巡察四组对浦源镇党委开展了“提级+交叉”巡察。2023年1月9日,市委巡察四组向浦源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巡察整改落地见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镇党委高度重视,全面认领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而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专题研究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第一副组长,党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为整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明确任务分工,压实责任。根据巡察整改要求,镇党委及时召开专题会,围绕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44个问题进行逐一梳理,逐一讨论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浦源镇落实市委巡察四组巡察浦源镇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逐条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责任部门、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及措施,确保整改的高效推进。
(三)健全完善机制,确保成效。对巡察反馈意见举一反三,针对查摆的问题,完善整改长效机制。对需要立即整改的,严格落实台账销号、持续推进,一抓到底;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措施,将其与日常工作相结合,统筹推进,防止流于形式。定期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逐项落实落细整改举措,把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和工作机制,固化形成制度,推动巡察整改工作的实际成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 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问题导向,逐条整改。于2023年2月20日组织召开镇党委会(扩大)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关于“三农”工作论述摘编》;于2023年2月20日组织召开浦源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习近平在宁德》采访实录中刊载的“鲤鱼溪有文化、有传统,可以发展旅游产业,带动当地发展”等关于鲤鱼溪文化的相关论述,组织两名班子开展交流研讨,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于2023年3月21日组织召开镇党委会(扩大)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二是系统梳理,举一反三。坚决落实党委“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升党政班子成员政治素养,2022年9月份以来,已组织10次学习43个篇目;把加强改进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作为重要工作部署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2022年9月以来,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1次。
2. 关于“学习乡镇工作相关重要文件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针对问题,及时整改。根据巡察反馈问题,于2023年2月20日组织召开镇党委会(扩大)会议,组织学习《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等乡镇工作相关重要文件,进一步提升党政班子理论知识水平。二是结合实际,强化学习。结合乡镇工作实际及上级重要工作部署,2022年9月份以来,镇党委会(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与乡镇工作有关的重要文件17个篇目,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1场,不断激活学习效能。三是学以致用,推动工作发展。针对学习内容,积极推动浦源镇社会发展。如,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方面,成功争取中央专项债资金,启动了鲤鱼新村、狮浦大道白改黑重点民生项目建设;在提升镇区人居环境方面,投资金额3465万元,实施项目11个,完成省级集镇环境整治样板工程项目;在助推花卉产业发展方面,序时推进高山花卉科技实训基地(一期)、花卉产业集中区生产通道项目开展,做好文心兰种植项目(二期)、百合球根花卉种植项目服务保障工作。
3. 关于“助推产业发展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多举措助推产业发展。2023年3月13日召开浦源镇花卉、马铃薯、茶叶产业发展专题会议,研究谋划部署,推进三大产业高质量发展;3月17日邀请省农科院到我镇指导马铃薯产业发展;3月22日,镇主要领导与镇内重要花卉企业召开专题会议谋划花卉产业发展,协调解决企业存在问题;2023年初参与县级茶叶发展专项债申报,策划5个项目共1280万元上报县茶产业发展中心与其他乡镇一同申报茶叶发展专项债项目,推动茶叶产业持续发展。二是建立挂钩联系制度。于2023年3月7日出台《中共浦源镇委员会、浦源镇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挂钩联系重点企业(合作社)制度的通知》(周浦委〔2023〕8号)文件,13个党政班子成员通过挂钩联系的方式,积极深入21个挂钩企业开展走访,深入了解企业发展情况。三是需求导向,积极整合资源。完成辖区企业冷链仓储等配套设施全面摸底,登记造册15家企业、合作社。针对企业建设仓储分拣中心需求,新建一个仓储分拣车间1000多平方米,并多预留设施用地6余亩;帮助流转土地,作为农产品仓储分拣场所的储备地,占地30余亩。针对企业、村委会反映设施用地需求,已分别于2022年12月14日、2023年3月21日完成备案;针对企业反映品牌培育力度不够的问题,已帮助辖区企业申报2023年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提高茶叶品牌。
4. 关于“推动旅游发展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聚焦培育本土特色民宿品牌。于2023年3月7日研究出台《关于促进周宁县浦源镇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细化激励措施,为辖区民宿发展提供政策保障,15家民宿有14家取得营业资格(剩余1家因合伙人纠纷停业)。二是进一步完善“吃住行游购娱”相关配套。新开4家餐饮店,整合规范鲤鱼溪景区摆摊点8个,进一步发挥集聚效应;新增2家精品民宿;全力推动集镇街区品质提升,完成新街雨污管网、路面铺设大理石、强弱电下地,对沿街门店进行仿古雨披建设等改造提升工作,镇区新增机动车停车位130余个、非机动车停车位180余个;完成以土特产交易为主体的多功能集市建设,引进企业入驻鲤鱼溪景区;完成鲤鱼溪景区旁道路两旁绿化提升,并对房前屋后进行景观提升,放置景观盆栽300余个,镇区新增5处景观小品,对景区沿线道路破旧房屋墙面进行彩绘。
5. 关于“文化保护传承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以学促悟,以悟促行。于2022年10月14日召开党委会集中学习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深刻领悟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二是全面部署,压实责任。于2023年1月18日、2月1日、3月7日组织召开文物保护工作会议,压紧压实文物保护责任,细化文物保护举措,确保文物保护工作落地落实。三是强化巡查,做好防范。组织镇文旅、消防等部门,每季度开展文保单位消防设施巡查,其中2023年第一季度已对辖区9个文保单位开展巡查;聘用3名文保员定期巡查文保单位,全力保障我镇文物消防安全。四是多措并举,做好防护。2022年12月对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银王”张彭八故居安装监控,对腐烂木墙做应急处理,在倒塌区周边和围挡等区域设立警示牌;成功申报福建省周宁县宝丰银矿遗址——矿主张彭八旧居保护修缮工程项目,待项目资金下达后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开展修复工作。五是聚焦非遗文化传承。浦源中心小学于2023年3月起开设护鱼武术课程,并组建一支青少年护鱼武术表演队伍,培养年轻传承人;通过政策扶持,积极动员年轻乡贤回乡传承手工制硋工艺,并帮助其成功申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6. 关于“粮食生产任务落实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任务目标,强化督促指导。于2023年3月16日出台文件,将2023年全年粮食播种面积9923亩、粮食产量3688吨的任务下达至各村,并邀请县农业农村局农技站专业人员深入各村指导粮食生产,同时各包村干部积极深入各自挂钩村督促指导粮食生产工作。二是宣传种粮政策,激发农户动力。结合森林防火等工作,组织镇村干部40余人入户进行惠农政策宣传,并上报发放2022年种粮大户的种粮补贴,涉及23户、1619亩,共计补助64.76万元,进一步提高农户种粮积极性。三是丰富种植方式,扩大种粮面积。2022年9月以来,已在农业种植基地套种马铃薯80亩,在去年官司抛荒地种植水稻基础上再轮作一季马铃薯60亩,同时在大桥头片区轮作一季马铃薯120亩。其中,2022年度浦源镇已完成全年粮食生产任务,17个行政村粮播面积、粮食产量任务均已完成。
7. 关于“耕地保护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微信公众号、发传单、入户宣传、召开政策宣传会等形式,营造保护耕地氛围。二是加大巡查力度。综合执法大队每周开展“两违”“两乱”巡查,对顶风违建行为露头就打、从严查处。三是压实属地责任。2023年1月起,各村每月完成土地巡查2次。四是推动存量问题的整改。46.22亩违法占用耕地已完成整改45.06亩。五是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坚决整治耕地抛荒撂荒问题,已对5个村99.83亩抛荒撂荒耕地进行复垦复种,并举一反三,在2023年3至4月完成浦源村新抛荒的60余亩土地复垦复种工作。
8. 关于“‘两违’‘两乱’问题管控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持续深化“两违”“两乱”专项整治攻坚年行动。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并于2023年3月14日开展违建坟墓专项整治,采取拆除深埋方式整治新建或翻修坟墓4座,剩余8座2013年以前老坟实行自然复绿。其中2021年剩余的7起“两违”“两乱”问题均已整改到位。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于2023年3月7日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明确各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强化仙风山规范管理开发,形成工作合力。三是进一步增强工作力量。面向社会招聘“两违”“两乱”巡逻专班人员1名,在“两违”“两乱”整治攻坚期及重大拆违行动时,安排持有执法证在编干部及相关部门干部联合县直相关部门参加拆违行动。四是强化干部教育管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教育,进一步规范建设程序。
9. 关于“人居环境整治进度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全力推动项目实施。于2023年2月底完成浦源镇农贸市场项目建设;于2023年3月底完成南山路段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二是坚持因村施策,分片区推进垃圾分类工作。采取片区管理的方式,全镇划分3个片区并分别设有垃圾无害化处理厂,8个偏远村分别建设沤肥池,完成镇域内16个行政村农村垃圾干湿分类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工作,西坑村因造福工程整村搬迁至狮城镇长安社区,纳入社区管理。
10. 关于“长者食堂重建轻管”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健全完善制度。于2023年3月9日出台《浦源镇完善长者食堂建设运行机制的实施意见》,规范长者食堂运营食品安全、财务管理、消防安全、公开公示等内容,完善长者食堂建设运营硬件、餐饮等标准。二是强化资金保障。对正常开展服务的长者食堂给予运营补助,对通过验收并且正常开展服务的长者食堂,给予运营补贴,进一步强化长者食堂运营资金保障。三是发动社会力量,助力养老助餐服务。县慈善总会于2023年2月20日到西坑村长者食堂开展公益慈善主题活动,并捐赠物资;县慈善总会于2023年3月21日捐赠1万元用于支持东升村长者食堂运营。
11. 关于“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提高思想认识。2022年10月25日在党委学习扩大会议上传达学习全国食品安全会议精神,2023年1月19日、2月20日在镇村干部大会上传达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和辖区内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管理工作,从思想提高镇村干部对食品安全极端重要性的认识。2022年9月至今已备案9场次农村集体聚餐。二是强化宣传教育。在浦源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入户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2022年9月以来累计发布食品安全知识5篇,发放宣传单5000余份。三是严格落实上级政策。有序开展食品安全巡查,按上级有关要求,摸清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共58家,确定经营企业包保干部15人,并于2022年12月全部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2022年包保干部开展督查58人次,2023年1月17日镇食安办联合镇安办、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食品安全督查,对部分商品临期问题督促商家定期清点处置到位,增强食品经营企业的责任意识。2022年度位居周宁县乡(镇)食品安全工作绩效考核第二档。
12. 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于2023年2月14日发文调整充实浦源镇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第一副组长,相关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科室所站负责人为组员,并制定完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规则。
13. 关于“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于2022年10月12日、12月14日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并形成会议纪要;2022年11月24日、2023年1月19日分别在浦源镇机关党支部党员大会上通报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
14. 关于“公共领域阵地管理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及时整改。针对“部分村委楼宣传栏内容更新不及时”的问题,第一时间约谈相关责任人,强调宣传载体内容时效的重要性,老旧、破损的宣传载体内容已更新完毕。二是进一步强化工作落实。于2023年3月15日召开镇村干部大会,研究部署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工作。三是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每季度对17个行政村常态化开展宣传载体排查,于2023年3月13日开展排查,17个行政村“村村响”设备均能正常使用,发现部分村存在老旧、破损公益广告,于2023年3月15日完成更新。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5. 关于“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视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落实责任。镇党委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镇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镇党委书记于2023年3月7日主持召开浦源镇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研究部署会议。二是健全组织领导。于2023年2月17日发文调整充实浦源镇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第一副组长,相关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科室所站负责人为组员。
16. 关于“开展廉政谈话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镇党委书记于2023年2月20日与镇村干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今年来,镇党政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开展“一对一”廉政谈话28人(次)。
17. 关于“廉政风险防范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干部。今年来,镇党委书记对相关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的相关干部开展批评教育共计5人(次),同时,结合此次巡察整改,由相关问题责任人所在党委(党组)开展提醒谈话1人(次),批评教育4人(次)。二是聚焦日常监督,做到抓早抓小治未病。镇纪委围绕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关键岗位人员主体责任落实加强日常监督,今年来共对重要岗位人员开展主动监督谈话5人次。三是积极开展以发生在身边的典型问题案例的警示教育学习。以身边案警醒身边人,强化警示教育效果。于2022年10月26日、2022年11月25日、2023年1月19日组织召开镇村干部大会,开展警示教育学习,进一步提升全镇干部廉洁意识,筑牢全镇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18. 关于“‘三转’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严格落实“三转”工作,于2022年10月9日发文调整党政班子成员分工,按照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明确镇纪委书记主持镇纪委工作,不分管其他工作,不再审批资金支出有关事项。
19. 关于“主动发现问题线索能力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着力提升镇纪委干部履职能力。2022年9月26日至10月16日、2022年12月8日至9日、2023年2月22日至24日组织镇纪委干部参加业务培训、跟班学习。二是深入开展一线监督工作。今年来开展入户走访37人次,监督发现并上报县纪委问题线索1条。三是开展干部经商入股清理排查。对浦源镇4名干部在工商登记注册信息进行核实:1名劳务派遣人员已于2023年2月8日离职,剩余3名人员目前均已登记注销;对2名干部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情况进行核实并及时清理。四是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对全镇干部经商入股情况进行重新摸底排查,要求镇干部开展自查工作并签订承诺书,暂未发现干部在工商登记注册信息、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等情况。
20. 关于“档案资料弄虚作假”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健全完善档案管理制度。于2023年3月8日出台《浦源镇档案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二是强化规范档案管理意识。于2023年3月15日,召开镇村干部档案工作培训会,规范档案收集、整理。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21. 关于“文件重号错号现象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健全完善发文制度。于2023年3月8日出台《浦源镇发文制度》,安排党政办干部专人管理,规范发文程序,促进公文办理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科学化。二是强化业务能力提升。于2023年3月20日,分管领导召集党政办干部集中学习规范发文的相关要求,提升干部发文业务能力。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22. 关于“‘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着力提升党政班子成员调研实效,根据调研内容,相关党政班子成员围绕1个总课题、12个重点课题和12个专项课题完成调研报告合计25篇的撰写和归档。
23. 关于“违规发放受处分干部奖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追回资金。于2023年2月24日追回资金,并于3月6日将该笔资金上缴国库。二是开展自查自纠。于2023年3月1日对2018年以来我镇发放津补贴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未发现问题。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24. 关于“公款私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提升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于2023年3月20日组织财务人员学习《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二是规范现金管理。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使用现金,并做好现金日记账登记。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25. 关于“专项资金未专款专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业务学习。于2023年3月20日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宁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二是规范报销手续。严格按照财务开支审批制度,确保专项资金规范使用。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26. 关于“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清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全面梳理。正在对往来款项进行全面梳理,当年度能清理的及时进行清理。二是定期催收催付。每季度对挂账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并督促相关负责人限期清理。三是规范程序。对往来款项的收付业务,按规定取得与业务发生有关原始凭据,并妥善保管,收付时严格按照相关的审批程序进行审核、审批,及时做好明细记录并登记入账。
27. 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全面排查。于2023年2月13日对固定资产开展全面排查,对发现问题已完成整改。二是提升干部固定资产规范管理业务能力。于2023年3月20日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宁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三是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于2023年3月21日出台《浦源镇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8. 关于“收缴租金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及时收缴租金。东升村于2022年11月9日收回租金4000元,进登村于2022年10月22日收回租金3万元。二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租金。浦源镇人民政府于2023年3月29日委托律师事务所对拖欠2017年—2021年水库租金的企业向法院提起诉讼,于2023年4月19日达成调解协议,于2025年12月30日之前分批次支付拖欠水库租金;浦源镇溪坪村委会于2023年4月17日对未收回溪坪村旧小学租金的企业向法院提起诉讼,于2023年5月9日达成调解协议,于2024年12月31日之前分批次支付拖欠旧小学租金。
29. 关于“违反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业务学习。于2023年2月20日镇村干部组织学习《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建设工程质量保汇金管理办法》。二是规范工程结算流程。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相关规定规范报账流程。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30. 关于“工程项目档案材料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提升全镇干部项目管理业务能力。于2023年3月16日组织镇村干部集中学习项目管理相关文件,熟悉项目申报流程。二是开展自查自纠。完成2018年以来由浦源镇政府担任业主的所有工程项目的自查工作,暂未发现问题。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31. 关于“党委议事规则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规范党委议事规则。于2022年10月12日组织召开党委会研究通过浦源镇“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二是重大事项均提交党委会研究讨论。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规范召开党委会,2022年9月以来,镇党委会累计研究讨论“三重一大”事项117项,其中重大资金57项、重要人事21项,重要项目、重大决策39项。
32. 关于“党政不分现象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规范党委会议事制度。明确会议流程,于2023年3月21日组织党政班子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二是规范召开党委会。2022年9月13日以来,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规范召开党委会,党委委员参与表决,非党委委员列席参加会议。
33. 关于“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着力提升各支部书记党建工作水平。于2023年3月23日组织各党支部书记学习党费收缴、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制度等业务知识。二是加强组织领导。于2023年2月17日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三是强化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于2023年2月20日召开组织工作部署会,强调第一季度党建重点工作,要求各包村领导做好督促指导,推动党政领导班子落实“一岗双责”;于2023年3月7日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听取2022年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并研究制定2023年党建工作计划,推动党建工作落实。四是开展自查自纠。建立第一季度党建工作自查自纠台账,通过自查自纠推动党建工作提质增效。
34. 关于“支部建设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推选1名优秀党员干部担任鲤鱼溪党支部书记。鲤鱼溪党支部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组织生活会,党建指导员列席指导,党组织战斗力与凝聚力得到加强。二是摸排镇直和非公支部情况。农业产业发展联合党支部支委会设立及支委选举过程中,2名党员主动要求将自己的党组织关系迁入户籍地,目前2人党组织关系已迁出,剩余6名党员;闽绿党支部现有党员4人,鸿腾党支部现有党员4人,茶叶产业联合党支部现有党员4人,旅游业联合党支部现有党员3人,鲤鱼溪党支部现有党员3人,镇直党支部现有党员4人,均设有书记1名。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员数均未达到7人以上,均不具备成立支委会条件。三是严格落实组织制度。督促各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制度,定期组织党员开展个人学习、集中学习,进一步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
35. 关于“组织生活会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提升各支部党员干部综合素质。于2023年3月23日举办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邀请各领域讲师,为党员干部讲授党的二十大精神、财务知识、党务知识等。二是规范召开组织生活会。党政班子成员指导各支部规范召开组织生活会,镇直及6个非公党支部已完成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并将组织生活会材料归档报送镇组织办。
36. 关于“个别支部民主评议未开展”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指导。包村领导和党建指导员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的指导,2023年以来累计指导工作30余次,各党支部党内政治生活开展更加规范。二是规范召开组织生活会。各党支部在2023年3月31日前均已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三是强化督导。2023年3月26日镇组织办举办“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督导暨党建业务培训会,对各村“三会一课”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进一步推动各支部规范开展党员民主评议。
37. 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各党支部做到一月一次支委会,一季度一次党员大会,半年一次党课,按照要求认真召开会议,并规范做好记录归档,各党支部第一季度“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材料已规范归档。二是强化培训学习。于2023年3月23日举办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邀请县委组织部党管股负责人,对村干部进行系统的党务知识培训,各村干部党建工作水平得到提升,党费收缴、“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更加规范。三是强化督促指导。于2023年3月26日,镇组织办举办“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督导暨党建业务培训会,对各村“三会一课”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进一步规范各村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38. 关于“流动党员失管”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建立流动党员动态管理台账,目前摸排流动党员194名,其中流出省外149人。二是及时迁出流动党员组织关系。巡察至今已迁出流动党员9名,其中已将机关支部3名辞职党员组织关系迁入户籍地,其余4名退休干部已参加2022年度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三是加强理论学习。25个党支部均建立微信党员群,并将流动党员拉入微信群,发送学习资料50余次,组织观看《榜样七》,进一步提升党员思想认识。
39. 关于“干部选任程序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培训学习。于2023年3月9日组织相关科室干部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股级干部任免程序,围绕干部选拔任用“动议、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五个关键环节,讲授股级干部任免实施细节。二是进一步规范干部任免流程。组织党政班子成员参与谈话推荐、考察谈话等环节,严格把关每个环节,规范干部选任程序。
40. 关于“综合执法队伍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调整充实综合执法大队队伍力量。于2023年3月24日将7名镇干部纳入执法队伍,并在开展执法工作时安排持有执法证在编干部一同执法。二是提升干部综合执法水平。于2023年3月23日组织在编干部参加执法业务培训会,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于2023年4月2日组织11名在编干部参加综合执法考试,进一步提高我镇执法工作人员业务素质。
41. 关于“部分村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职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各支部书记履职能力培训。于2023年3月23日举办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邀请各领域讲师为党员干部教授党的二十大精神、财务知识、党务知识;同时,组织各党支部书记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增强村干部廉政意识。二是强力推动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顺利完成上洋村软弱涣散整顿工作,规范村委楼挂牌,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等组织基本制度,发展新党员1名,在2022年医社保收缴工作中,缴费率居全镇前列,村“两委”班子服务群众能力得到加强。三是强化村干部履职担当。今年以来,浦源村开展“两违”“两乱”整治行动4次,浦源村“两委”成员均参与拆违行动。
42. 关于“村级集体经济造血功能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提高各村主干业务能力。于2023年3月23日举办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方面业务知识培训,着力提升各村村主干发展村级产业,带动村集体增收的能力。二是因地制宜,进一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官司等6个村2022年村集体经济收入均超过10万元。下一步将着力持续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其中官司村、萌底村已申请提质强村资金,龙亭村正计划申报提质强村资金,准备入股农垦公司增加村财收入,半岭村积极推进半岭村茶厂建设,龙住院村发展庭院经济进行果树种植,五源村将持续壮大芙蓉李产业。三是充分发挥包村领导挂钩联系指导作用。各包村领导今年以来累计下村开展指导40余次,捋顺村级发展思路,督促各村盘活资产、资源,提高村集体经济收入。如,端源村盘活闲置土地厂房,年增收3.7万元,接下来计划摸清各村闲置资金,组织投入企业,回报率6%。
43. 关于“村财镇管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规范财务报销。于2023年3月20日组织财务人员集中学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二是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于2023年3月24日、25日开展村账自查自纠工作,暂未发现问题。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体责任检查等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方面
44. 关于“‘银行存款账实不符’及浦源镇2020年重点改善提升‘十镇百村’补助资金滞留”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全力推动“银行存款账实不符”整改。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对村账进行一次全面的梳理,审计公司于2023年2月13日出具审计结果,会代中心根据审计结果进行账目调整、挂账,于2023年5月11日将会代中心户头剩余资金分配到村,实现账实相符。二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严格按照《会计法》,每月核对账目,做到账目当月结清,对各类票据、凭证、原始记录,根据财务制度相关要求入账,确保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三是着力推动项目顺利开展。督促浦源村规范实施浦源镇2020年重点改善提升‘十镇百村’项目,补助资金已经按照要求,于2023年1月17日使用到位。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浦源镇党委高度重视,依规依纪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涉及科级干部7人,其他人员6人,其中提醒谈话1人次,批评教育8人次,通报批评4人次。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 关于“文化保护传承不够重视”的问题。
基本完成整改情况说明:因张彭八旧居是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需上级文保单位批准才能进行修缮,我镇已在破损部位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并多次向上级申报福建省周宁县宝丰银矿遗址——矿主张彭八旧居保护修缮工程,已获批,经咨询县文保中心,项目资金将于近2个月内下达。
下一步整改措施:待项目资金下达后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开展修复工作。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2. 关于“耕地保护有欠缺-耕地46.22亩被违法占用未整改”的问题。
基本完成整改情况说明:因违法占用耕地图斑整治需要办理报批等手续。
下一步整改措施:加快剩余图斑整治,萌源小广场、进登宗祠目前已在组卷报批。
整改时限:2023年6月底前
3.关于“‘两违’‘两乱’问题管控不力”的问题。
基本完成整改情况说明:仙风山非景区景点游客较多,管理人员、保洁人员常年住在山顶,需要管理用房、岗亭等作为日常工作生活和住宿使用。目前我镇在积极协调沟通搬离事宜。
下一步整改措施:搬离或拆除建设程序不规范的管理用房、岗亭。
整改时限:2023年10月底前
4. 关于“收缴租金不及时”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情况说明:按照与企业达成的调解协议,拖欠2017年—2021年水库租金和2020年—2021年溪坪村旧小学租金最后一笔款项分别需要在2025年12月30日和2024年12月31日前支付完毕。
下一步整改措施:按照调解协议,序时督促相关企业支付拖欠的租金。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5.关于“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清理”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情况说明:因往来款项时间跨度长、涉及人员多,难以查找清理依据。
下一步整改措施:对往来款项进行全面梳理,对当年度能清理的及时进行清理。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3-5738003,通信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周宁县浦源镇新街76号,电子邮箱:dzb5738003@163.com。
中共周宁县浦源镇委员会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