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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周宁县纪委监委:“点题整治”工作阶段性成果(二)

来源:周宁县纪委监委 发稿时间:2021-11-09 09:25

点题整治

今年以来,周宁县纪委监委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载体,广泛征集“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选题,以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着力点,按照“群众点题、部门答题、纪委监督、社会评价”总体思路,以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小切口,推动13个职能部门围绕“教育、医疗、民生保障、安全、农业农村等20个整治项目,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取得了一定成效。近期,县纪委监委将分批次公开整治工作阶段成效,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评价。

NO.1

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

由县教育局牵头,会同市场监管局、住建局、消防等有关部门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整治9批次,下发整改通知书27份,签订校外培训机构承诺书27份,与各中小学校校长签订《周宁县中小学校长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24份。全县6家学科类培训机构暂停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同时,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家长参与监督举报,合力推进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NO.2

整治城区中小学课后服务覆盖不足问题,着力解决家长接送后顾之忧。

县教育局加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保障,全力推动课后服务工作提质增面。截至目前,全县24所中小学校全面开展课后服务,开办率100%,参加课后服务学生16519人,占比94.6%;参加课后服务教师1216人,占比89.7%。

NO.3

整治查纠违法停车执法不规范问题,促进交警、辅警执法更规范、文明、合理。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整治查纠违法停车执法不规范问题,摸排禁停标志标线112个;增设二轮车停车位769个,小车停车泊位280个;对西环路、环城路路段允许夜间(12:00-07:00)临时停放。实现城市道路违法停车查处总量同比下降68.44%,群众对查处违法停车执法满意度明显提升,城区内停车秩序管理水平显著增强,违法停车执法问题专项工作取得实效。

NO.4

着力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持续保障群众切身利益。

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精干力量,通过在全县范围内对种子、农药、化肥、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开展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有效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截止目前,检查企业95家次,抽检农资产品39个,对未按照规定进行农药兽药实名制购买记录的农资经营企业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均已整改到位。

NO.5

整治个体医疗机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县卫健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个体医疗机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共检查个体医疗机构4家,出动执法人员28人次,下达整改意见书4份,对个体医疗机构违规行为立案查处2起,组织个体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培训2场,强化依法执业意识。

NO.6

整治医疗机构不合理的重复检查问题,推进规模为三级的医院间医学检查结果互认、资源共享。

县卫健局组织召开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推进会,进一步推进规模为三级的医院间医学检查结果互认、资源共享。县总医院依托远程医疗会(门)诊系统,实现成员单位对县总医院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5月以来远程心电诊断 393 例、远程影像诊断 497例,切实减轻患者负担。同时,依托卫宁健康区域平台系统实现宁德市内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资源共享,医生可查阅到就诊患者一年内所开展的心电图、核磁共振等影像信息。此外,全县各医疗机构开展不合理检查自查自纠,发现并纠正问题5个。

NO.7

整治物业公司侵占业主公共收益、收入及分配不公开等问题,切实维护业主利益。

县住建局会同县民政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发改局等部门联合制定《周宁县物业服务企业侵占小区业主公共收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截至目前,已完成对12家物业服务企业,14个物管小区的自查自纠、摸排检查和集中整治等工作,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武夷·龙腾世纪、龙湖丽景等13个小区未设立公共收益专户、未将公共收益存入专户中、有公共广告但无公共收益等问题责令整改到位,存入专户的公共收益合计为12.7万元,并按要求公示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切实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NO.8

整治在建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农民工权益。

县住建局会同人社局制定工作方案,整治我县房建和市政在建项目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广大企业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开展整治工作以来,共排查35个在建项目80余次,协调处理欠薪问题7起,帮助讨回工资9.22万元。推动24家企业预存农民工保证金(含现金及保函形式),共计约1445万元,另有7家施工企业申请免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落实4家新建工程项目未及时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8家在建项目未及时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问题整改到位。深入施工企业宣传指导无欠薪项目的建立,已有40家项目部开展“无欠薪项目部”亮牌工作。

NO.9

整治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巩固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县水利局组织各乡镇开展全面排查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全力改善供水设施短板,今年以来向上级争取城乡供水一体化专项资金440万元和农村饮水资金55万元,修复了15个村庄的饮水安全工程,确保群众恢复正常供水。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项目总投资8.86亿元,分二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建设期至2025年,总投资3.82亿元,二期工程建设期至2027年,建成后供水范围将覆盖全县自然村庄,推动实现城乡供水“同网、同质、同服务”,从而进一步提升全县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NO.10

整治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牢牢守住耕地红线。

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对全县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开展整治,分析通报各阶段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情况,督促乡镇落实整改。同时,建立完善巡查制度,落实耕地保护网格化管理制度,确保责任到人;加强宣传教育,联合各乡镇宣传近百宗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做到以案释法。截至目前,福建省自然资源执法监察综合管理系统共提取下发38宗疑似新增问题图斑,监测面积24.98亩,经现场实地核查,确认乱占耕地建房图斑13宗,均已处置完成,处置率100%;经过本轮整治,省级协调机制已连续27批次未下发我县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图斑。

NO.11

整治城区公共空间违规设立经营性停车场问题,规范收费管理等行为。

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制定工作方案,联合发改局、公安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税务局等部门成立经营性停车场专项整治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在城区公共空间范围内对违规设立经营性停车场进行全面摸排,发现违规设立经营性停车场1个,用地面积2692平方米,停车泊位81个,已责令该停车场办理备案手续,按要求设立公示牌,让消费者能明明白白。

NO.12

整治食品生产环节“两超一非”问题,确保食品安全。

县市场监管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92人次,检查生产企业76家次、小作坊60家次,发现小作坊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生产企业产品外包装标签标识不符合规范等问题4个,当场责令整改4家,约谈生产企业1家,立案查处1起,罚没5030元。开展食品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33批次,32批次合格,合格率96.97%,发现不合格红茶1批次,已立案查处。